著名小品演员朱时茂、陈佩斯状告中央电视台下属的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侵犯著作权案引人关注。被告这种特殊关系是否会导致央视对两位笑星的“封杀”?10月15日,朱时茂向记者直言:他们不会遭到中央电视台的“封杀”。羊城晚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出版朱时茂、陈佩斯的小品VCD光盘,是经中央电视台授权的,但央视以及电视总公司均未与朱时茂、陈佩斯商谈过版权事宜,因此朱、陈提出索赔16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朱时茂、陈佩斯状告电视总公司,而该公司又得到央视的授权,这就意味着央视与本案有着间接的联系。对于是否会遭“封杀”,朱时茂平静地表述了三点看法,他说:“第一,相信我们不会因此而遭‘封杀’;第二,中央电视台是国家电视台,他们会恪守艺术至上的原则;第三,相信中央电视台的编导们不会对此而对我们产生偏见,因为这场官司不存在个人之间的恩恩怨怨,他们的心胸不会那么狭隘。”
朱时茂还披露,他和陈佩斯在打这场官司之前,确实考虑央视会不会迁怒的问题,但最终认为中央电视台不会对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产生异议。
两位原告的代理人之一郭文颐认为,中央电视台在面对自己的下属公司成为被告的问题上,一定会实事求是地对待。朱时茂、陈佩斯的小品在央视的所有频道上播出,两位演员都不会有意见,但制成光盘销售就是纯粹的商业行为了。两位演员打这场官司,其意义已远远超出了诉讼本身,它有助于帮助电视台提高保护艺人著作权的意识。